时间: 2024-09-30 12:56:14 | 作者: 产品中心
1.2 按查验规范和质量开展要求,对经查验包装入库前产品做入库交验,作出合格与否的定论,对其及时性、准确性担任。
1.3 及时做好查验的记载,准时上报查验陈述和统计资料,对其及时性、准确性担任。
1.4 对不合格批产品,按管理程序及时反应相关工序、生产单位和质品部,做到“三不放过”(不合格原因不明不放过;职责不清不放过;纠正办法不执行不放过)。
2.2 对未经返工的不合格批和未按规则办理手续的,有权拒检和阻止放行,并及时陈述质量部。